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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招標公告
[ 編輯:admin | 時間:2012-09-05 1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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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招標公告
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縣財政投資,招標人為延津縣產業聚集區管委會。本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延交財招標采購[2012]083號
二、項目名稱: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1、項目概況:
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項目位于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長度為:1956.546米,寬26米;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新偉一路長度為2060.23米,寬為37米,榆林排橋長度18米,寬29米。
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施工兩個標段:
施工一標: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經十五路南段(除路燈工程、標線、標牌外)
施工二標:延津縣產業集聚區北區新偉一路及新偉一路榆林排橋新建工程(除人行便道磚、路燈工程標線、標牌外)
具體發包內容詳見各標段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質量要求:合格標準
4、工期要求:90 日歷天
四、投標人應具備的條件及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7、各標段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8、投標人須具有2009年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9、投標人應提供經公司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不良行為記錄的證明;
10、投標人應提供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法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11、外省進豫建筑企業參加報名時,根據(豫建建[2009]31號)的通知,應到河南省建設行政部門辦理企業資質、人員證書認證備案手續,并領取《進豫備案介紹信》后參加建設工程投標。
12、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特別說明:購買招標文件時投標人無須攜帶任何資料,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六、發售招標文件時間: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 15:00-18:00
七、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報名室(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2年9月27日9:30時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九、招標文件售價:本招標工程招標文件為書面文件,每標段1000元/套,圖紙每標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新鄉市人民政府網”網站上發布。
十一、監督單位及電話:
延津縣檢察院:0373-7717226 延津縣發改委:0373-7697098
延津縣監察局:0373-7696111 延津縣財政局:0373-7627819
延津縣審計局: 0373-7622635
十二、招標人:延津縣產業聚集區北區管委會
聯系人:于先生 聯系電話:13663030069 地址:延津縣新長北線沙門。
十三、招標代理機構: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佘先生 聯系電話:15716465756 地址: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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