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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確定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六大重點任務
[ 編輯:admin | 時間:2013-08-01 10:32:41
| 瀏覽:1248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國務院7月31日召開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會議指出,創新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是惠及人民群眾、深化社會領域改革的重大措施,又是加快服務業發展、擴大服務業開放、引導有效需求的關鍵之舉,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事、政社分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要放開市場準入,釋放改革紅利,凡社會能辦好的,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務的合力,有效解決一些領域公共服務產品短缺、質量和效率不高等問題,使群眾得到更多便利和實惠。 會議明確,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等承擔。一是各地要在準確把握公眾需求的基礎上,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并試點推廣。二是政府可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購買公共服務。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程序,競爭擇優,確定承接主體,并嚴禁轉包。三是嚴格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在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以事定費,規范透明,強化審計,把有限的資金用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用到刀刃上。 四是建立嚴格的監督評價機制,全面公開購買服務的信息,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評審機制,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五是對購買服務項目進行動態調整,對承接主體實行優勝劣汰,使群眾享受到豐富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會議認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改善薄弱環節,順應了人民期盼。既可拉動有效投資和消費,又能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造福廣大群眾、提高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質量。要按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則,在保障政府投入,加強非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同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經營性項目建設與運營,促進改善城市基礎設施薄弱環節,尤其是與棚戶區改造配套的基礎設施,這會釋放巨大的市場需求。
會議確定以下重點任務:一是加強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和改造。完善城鎮供水設施,提升城市防澇能力。二是加強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90%左右。三是加強燃氣、供熱老舊管網改造。到2015年,完成8萬公里城鎮燃氣和近10萬公里北方采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四是加強地鐵、輕軌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增強城市路網的銜接連通和可達性、便捷度。加快在全國設市城市建設步行、自行車“綠道”。做好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確保通行安全。五是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推進電網智能化。六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提升城市綠地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等功能。會議強調,要提高城市建設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水平。在科學規劃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抓緊在建項目施工,加快新項目開工。堅持質量第一,嚴禁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真正做到建設為民、惠民,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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