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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謙:北京排水系統設計標準有問題
[ 編輯:admin | 時間:2012-08-08 14:39:12
| 瀏覽:1982次 | 來源:中國水網 | 作者: ]
“不能依地區重要性設排水標準” 北京市市政專業設計院副總工程師黃謙稱,匯水面積決定管道大小 目前北京城區排水由幾十個小區域排水管網劃分解決,按照正常的排水需求,每條排水管道所負擔的匯水面積一般都較小,絕大部分排水管渠采用一年一遇的標準,其實是夠用的。 眼下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在地下大規模地更換更大口徑的雨水管道,而是在下雨時在這些下沉式立交橋實行嚴格的繞行措施,確保交通暢通,橋下不發生淹死人的情況。 排水系統設計標準有問題 新京報:這次暴雨引起人們對北京排水系統的關注。你認為,北京排水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黃謙:我認為根本在于設計標準出了問題。雨水管網所承接雨量的大小,是由其所負責排水的地面面積大小決定的。管線負責排水的地面面積(即匯水面積)越大,管線所承接的雨量自然就越大。 但是,在2006年出臺的《室外排水設計規范》以及2011年發布的《室外排水設計規范》修訂版,對于排水管網的建設標準,不是按照匯水面積來決定的,而是按照道路和地區的重要性來決定的。 根據這樣的設計規范,北京城區雨水排水管網設計標準一般地區采用1-3年一遇,重點地區為5年一遇。 即便是今年五六月份北京市規劃委發布的《城市雨水系統規劃設計暴雨徑流計算標準(征求意見稿)》,也仍然沒有擺脫這樣的思路。 新京報:這樣根據重要性來確定雨水管線的標準會產生什么問題?重要的地方難道不應該把排水系統做得更好嗎? 黃謙:雨水管道的直徑大小,與是否是城市干道、是否是重要地區,沒有必然聯系,這也不符合規律。決定雨水管道直徑的首先是匯水面積的大小。 北京大部分排水管道夠用 新京報:“7·21”暴雨造成的災害,是否說明北京排水管網普遍存在能力不足的問題?是不是應該換新? 黃謙:目前北京城區排水由幾十個小區域排水管網劃分解決,按照正常的排水需求,每條排水管道所負擔的匯水面積一般都較小,絕大部分排水管渠采用一年一遇的標準,其實是夠用的。 從近幾十年來的排水管道運行和幾次暴雨過程看,城區90%以上排水管渠發揮了正常作用。問題僅是集中出在超頻暴雨時幾十處道路低洼地點的排水不暢不及時,造成交通受阻。 這些低洼點多是下沉式立交橋。眼下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在地下大規模地更換更大口徑的雨水管道,而是在下雨時在這些下沉式立交橋實行嚴格的繞行措施,確保交通暢通,橋下不發生淹死人的情況。 改造管道內襯增大流量 新京報:排水系統已經顯現出的問題怎么解決? 黃謙:幾十處道路積水點的下游排水管渠是“關鍵的少數”。癥結的化解應該是消減上游的匯水量,加大下游的輸排水能力,尤其是后者。 如果實施改擴建和新建復線,既受到地下空間的限制,也受到道路交通的限制,即使能夠實施,成本也非常高。 相比之下,比較經濟有效的方式是減阻增流,也就是混凝土管道改用塑料等內襯材料,過流能力會提高18%-55%,相當于從1年一遇提高到3年一遇,甚至更高。這種方式,相當于是在混凝土管道噴上一層塑料涂料,不用開槽施工,就可以達到減少阻力增大流量的效果。這種技術材料成本在50-60元/m2。 新京報:除了對排水管網的改造,還有什么可以做的? 黃謙:應該采取嚴格的建筑區域雨水利用規定。這包括兩部分:雨水滲入地下,比方說建綠地,讓雨水流入地下;雨水收集回用,比如建蓄水池等。這些方法既可以改善水與生態環境,又能減輕城市排澇壓力以及河道洪峰負荷。 專家支招 “綠色海綿”吸水減災 在“7·21”暴雨后,北京大學景觀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俞孔堅給市委書記郭金龍寫了一封信,建議“建立‘綠色海綿’解決北京雨洪災害。” 俞孔堅說,北京城里,有50%的綠化用地,此外,北京還有眾多的河流湖塘,都完全可以用來考慮進行防洪防澇設計,可以通過自然滲透回補地下水。“土地是可以像海綿一樣吸收水,起到蓄洪作用的。” 在他的建議信中,他建議市政府,組織協調城市規劃、園林綠化、國土、水務部門,成立“綠色海綿”工程指揮部,利用綠地滯留和凈化雨水,回補地下水,包括恢復河漫灘,建立雨洪公園,降低公園綠地標高,沿路設計生態溝,在社區建立雨水收集綠地等等。 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市政所原主任工程師段昌和則建議,北京再建立交橋時一定要城建和水務部門一起參與,坐下來討論排水問題后再進行規劃。 雨水管渠及泵站設計重現期表 據《城市雨水系統規劃設計暴雨徑流計算標準(征求意見稿)》 雨水管渠位置 一般地區 重要地區 特別重要地區 一般道路 重要道路 特別重要道路 設計重現期 3年 5年 10年 3年 5年 10年 說明:其中國家級黨政軍行政辦公區為特別重要地區,市級黨政軍行政辦公區、重點功能區、不耐水浸泡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外事辦公區、重要基礎設施等為重要地區,其他地區為一般地區。 特別重要道路指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城市段,重要道路指中心城和新城的城市主干道,一般道路指中心城和新城的城市主干道以下等級的城市道路,以及鎮中心區和分散的規劃城市建設區內的城市道路。對于穿越鎮中心區的一級公路,其位于鎮中心區內段如為城市主干道,則該段道路的雨水管渠規劃設計重現期可采用5年一遇。 黃謙(北京市市政專業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北京排水管網設計者之一。)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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