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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掛牌督辦10家污水處理廠
[ 編輯:admin | 時間:2013-07-18 11:07:18
| 瀏覽:962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云南省近日下發了《云南省關于201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對存在未運行、超標排放、擅自停運污水處理設施問題的10家污水處理廠實行省級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政府在此次環保專項行動中,要結合各地實際,高標準抓好4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即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和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問題;集中開展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鉛蓄電池、皮革鞣制和電鍍等重點行業的“回頭看”活動;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行業環境污染問題;進一步加大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力度。 《通知》明確,云南省將對重點區域及企業實行省級掛牌督辦。責令存在未運行、超標排放、擅自停運污水處理設施問題的大理州巍山縣污水處理廠等10家污水處理廠,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責令擅自傾倒廢渣、超標排放、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云南澤昌鈦業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辦理完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對東川區小江流域污染整治問題,責令未通過環?⒐を炇盏21家企業停止生產,對5家私設暗管惡意排污的企業和流域內設施不正常運行企業依法處理,追究違法企業責任人和環境監管人員相關責任,限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對宣威羊場片區污染整治問題,限于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對安寧市永昌鋼鐵有限公司2×125㎡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建設進度嚴重滯后難以按期完成的問題,限于今年10月31日前投運。
《通知》強調,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和環境違法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對經整改仍不到位、突出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要實施限批。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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