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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將三年消除城市河道黑臭
[ 編輯:admin | 時間:2013-08-09 09:28:34
| 瀏覽:1662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江蘇省政府日前出臺了《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立了全省城市河道整治時間表。對整治不力的地方,江蘇省將暫停省級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和各類環保創建,并取消創先評優資格。 《意見》要求,2013年,江蘇省13個省轄市城市河道水生態環境質量要有較大改善;2014年6月,蘇南地區的各個城市河道消除黑臭現象;2015年6月,蘇中、蘇北地區的各個城市河道消除黑臭現象。通過3年努力,實現“水清岸綠、魚蝦洄游、環境優美”的目標。 為實現3年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目標,江蘇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要以市、縣兩級城市河道整治為重點,落實地方政府治污責任,統籌推進控源截污、環境整治、清淤疏浚、調水引流、生態修復工作,提升城市河道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意見》還強調了4項保障措施:一要強化組織保障。各市、縣(市、區)政府作為城市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參照“河長制”做法,明確地方政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二要強化持續推進。要切實落實各項治污措施,確保工程質量。三要強化監督考核。對綜合整治不力、污染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河道,將對有關責任地方政府通報批評、約談政府負責同志,并實施掛牌督辦。四要強化輿論引導。通過媒體公布各地整治計劃、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并定期公布治理工作進展。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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