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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青島交通設施 橫穿馬路不比走地道快
[ 編輯:admin | 時間:2012-10-22 11:21:14
| 瀏覽:1267次 | 來源:環球網青島頻道 | 作者: ]
橫穿馬路的行人 環球網青島頻道10月22日消息 10月15日晚,江蘇某學校兩名女大學生在橫穿校門前馬路時被撞身亡,而過街地下通道就在不遠處,如果不是為了少走兩步路,兩個年輕的生命本不該過早地凋零。記者走訪青島多處地下通道發現,為圖省事,行人鋌而走險橫穿馬路的情況十分普遍。但經記者體驗發現,走地下通道的距離和時間與橫穿馬路其實相差無幾,甚至更方便。 事件:為圖省事橫穿馬路 倆大學生被撞身亡 10月15日晚,江蘇某學校的兩名大四女生在橫穿校門口的馬路時被撞,其中一人當場死亡,重傷的另一名女大學生被送至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令人遺憾和惋惜的是,過街地下通道就在校門口,距離事故地點不足50米,如果不是為了圖省事而橫穿馬路的話,悲劇本可以避免。 無獨有偶,2011年10月17日,青島一位女市民在橫穿馬路時被撞,導致顱內出血,一度有生命危險。同樣,地下通道距離出事地點不足百米。 調查:青島行人橫穿馬路普遍 地下通道成擺設 19日上午10點,記者首先來到香港中路家樂福超市旁的地下通道。作為青島最繁華的道路之一,香港中路寬約20余米,包括公交車道在內為雙向8車道,車流量非常大。 然而記者看到,面對來往的車流,仍有部分行人我行我素,繞過馬路中間的護欄橫穿馬路,這使得過往車輛不得不減速避讓,并不斷向行人鳴笛示意。記者在現場粗略統計了一下,10分鐘內大約有30余名行人未走地下通道而橫穿馬路,其中不乏白發老人和懷抱嬰兒的婦女,通道口處的公示牌和警示語儼然成為了擺設。 相比于馬路上“熱鬧”的景象,兼具商業街功能的地下通道則略顯冷清,除了店鋪老板和購物者,通道內的行人屈指可數。 記者又來到海爾路上的青建橄欖城小區門前,該路段居民區密集,遼陽西路立交橋和海爾立交橋在此交匯,馬路寬達30余米,車流量很大,且雙向均為下坡路,車速非?,中間還設有隔離花壇。然而記者發現,盡管路況十分不適合橫穿馬路,但大部分行人還是視地下通道不見,馬路中間的花壇甚至被踩出了一條路。 此外,位于香港中路佳世客、遼陽西路浮山后、大埠東等的幾處地下通道也同樣存在行人橫穿馬路的情況。 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橫穿馬路的行人,大家普遍認為走地下通道太麻煩,“過馬路時看好兩邊的車輛,就一般沒問題。”行人蘇女士說。同時,部分地下通道臟亂差、照明等設施不完善也是行人避而遠之的原因。 試驗:橫穿馬路不省時 走地下通道或更方便 記者選定香港中路家樂福段兩側的地下通道入口為起止點,決定試一試到底是橫穿馬路方便還是走地下通道方便。 記者首先體驗了橫穿馬路所用時間。在車少時,記者勻速地走過馬路到達對面通道口,用時40秒,但車多時,記者要左顧右盼,躲避來往車輛,這次橫穿馬路用時1分46秒。 而當記者走地下過街通道時發現,通道內空空如也,以相同速度走到對面通道口也僅僅用了1分58秒,時間并沒有長很多,況且走得從容、安心,絲毫不必擔心車輛。 此外,記者按照同樣步速計算,橫穿馬路時走了125步,走地下通道為140步,距離差不足十米。 記者又分別在多處地下通道進行體驗,無論在時間和距離上,走地下通道和橫穿馬路都相差無幾,有時走地下通道甚至更近更快,一點不比橫穿馬路麻煩。 說法:行人不走過街設施出現意外須擔責 此外,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道,地下通道、過街天橋都屬于過街設施,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時,有過街設施的應當從過街設施通過,沒有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因此,放著地下通道不走而橫穿馬路的做法,其實是違法的。 不過交警表示,平常對不按規定過馬路的行人基本以教育批評為主,不進行處罰,但行人若在不按規定橫穿馬路時造成交通事故的,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行人橫穿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若機動車有過錯,雙方根據責任劃分來承擔賠償;若機動車沒有過錯,則行人僅能獲得不到10%的賠償。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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