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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行動方案(2021—2025年)
[ 編輯:admin | 時間:2021-10-13 08:59:18
| 瀏覽:1914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行動方案(2021—2025年)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總體要求,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十四五”時期數字交通發展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為總目標,堅持創新驅動、智慧發展,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線,組織推動一批交通新基建重點工程,打造有影響力的交通新基建樣板,營造創新發展環境,以點帶面推動新基建發展,促進交通運輸提效能、擴功能、增動能,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創新驅動,賦能增效。加快技術創新迭代,豐富拓展應用場景,積極培育交通運輸領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增強發展動能,發揮新型基礎設施提質增效作用,鞏固傳統基礎設施強基固本作用,促進運輸服務智能升級。 ——統籌協調,政企聯動。更好發揮政府統籌協調和支持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充分發揮企業作用,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產業鏈上下游緊密協作,擴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 ——積極穩妥,遠近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實效,加快成熟技術在交通基礎設施重點領域的深化應用,注重經驗成果總結和推廣,支撐交通新基建系統化、規模化發展。積極跟蹤新技術發展,適度超前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及試點。 ——標準支撐,安全發展。發揮標準化在新基建領域的基礎性作用,優先制定關鍵環節的標準規范,結合工程實踐經驗逐步完善。筑牢安全防線,強化安全發展意識,提升網絡安全保障能力,保障關鍵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安全。 (三)行動目標。到2025年,打造一批交通新基建重點工程,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應用場景,制修訂一批技術標準規范,促進交通基礎設施網與運輸服務網、信息網、能源網融合發展,精準感知、精確分析、精細管理和精心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智能管理深度應用,一體服務廣泛覆蓋,交通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安全水平和服務質量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智慧公路建設行動。提升公路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動公路感知網絡與公路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提升公路基礎設施全要素、全周期數字化水平。增強在役基礎設施檢測監測、評估預警能力。開展對跨江跨海跨峽谷等長大橋梁結構健康的實時監測,提升特長隧道、隧道群結構災害、機電故障、交通事故及周邊環境風險等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應用水平。建設監測、調度、管控、應急、服務一體的智慧路網平臺,深化大數據應用,實現視頻監控集成管理、事件自動識別、智能監測與預警、分車道管控、實時交通誘導和路網協同調度等功能。 提升公路智慧化服務水平。推廣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精準推送和伴隨式出行服務,在團霧、冰凍多發區域研究推進車道級霧天行車誘導、消冰除雪等應用,支持重點路段全天候通行。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系統應用,推進與公路運行監測等數據融合,全面提升公路信息服務水平。準確定位車輛位置,提供“一鍵式”智能應急救援服務。提升服務區智能化水平,完善智能感知設施,為充換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建設服務區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大數據在運營管理、安全應急、信息服務等應用。逐步豐富車路協同應用場景。
(二)智慧航道建設行動。提升航道運行保障能力。完善內河高等級航道測量測繪設施,加強航道尺度、水文、氣象等在線監測,推動通航建筑物和航運樞紐大壩關鍵設施結構健康監測,提高內河電子航道圖覆蓋率,提高航道維護智能化水平。 提升航道協同監管能力。整合航道、海事、水運數據資源,提高航道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效能。推廣船舶污染物接收和監督系統,實現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船舶排放控制區現場監督檢查等功能。 提高航道綜合服務能力。開展傳統導航設施數字化改造和虛擬航標應用。推廣船舶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務。建設適應智能船舶的岸基設施,推進航道設施與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的配套銜接。推廣船舶過閘智能調度,推進船閘設施自動化控制、智能調度、船舶通行、故障預警等一站式服務。推動水上綠色服務區建設。
(三)智慧港口建設行動。推進碼頭作業裝備自動化。加快新型自動化集裝箱碼頭、堆場建設和改造,加強碼頭橋吊、龍門吊等設施遠程自動操控改造,推進碼頭操作系統和設備控制系統的深度融合。推進大宗干散貨(礦石、煤炭、糧食等)碼頭堆取料機、裝卸船機、翻車機等設施智能化升級。推進無人集卡、自動導引車等規模化應用。推動港口建設養護運行全周期數字化,實現建造過程智能管控。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推進碼頭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進智能照明、供能和節能改造技術應用。 建設港口智慧物流服務平臺。推進港口經營單位與相關部門、企業和社會團體間信息互聯共享,推動物流作業協同,提高物流便利化和業務效率。以危險品碼頭作業為重點,建設危險品智能監測預警系統。開展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推進電子單證、業務在線辦理、危險品全鏈條監管、全程物流可視化等。
(四)智慧樞紐建設行動。推動綜合客運樞紐智能化建設。以便捷換乘為導向,完善智能聯程導航、票務服務、標識引導、綜合立體換乘等設施。推廣應用車載便捷式安檢設備,推動電子客票在綜合客運樞紐的廣泛使用,加強不同運輸方式票務系統的有效銜接,實現“一站購票、一碼(證)通行”。推動跨運輸方式安檢互認,提高行李直掛服務比例。加強事件監測、環境監測等系統建設,構建樞紐綜合運行協調平臺,推動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含網約車)與鐵路、航空運行時刻、客流規模變化等運營信息有效對接,加強組織調度、運力安排等方面的協同銜接和應急響應,保障極端惡劣天氣、重大突發事件、重點時段等情況下及時疏運旅客。 推動貨運樞紐(物流園區)智能化建設。以高效銜接為導向,建設智能倉儲等設施,推廣智能安檢、裝卸、揀選等裝備。推進多式聯運信息采集交換,實現電子貨運單證“一單制”。推廣應用第三方物流信息平臺,實現多種運輸方式全過程的智能調度、高效運轉、精準匹配,提供跨方式、跨區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務。
(五)交通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推進綜合交通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打造綜合交通運輸“數據大腦”。建強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平臺,增強綜合交通運輸運行動態掌控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能力。鼓勵和支持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籌開展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平臺建設,加強各級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助力通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開展5G等技術在重要交通基礎設施的融合應用研究。結合5G商用部署,協同推進對高速公路重點路段、重要綜合客運樞紐、港口和物流園區的網絡覆蓋。推廣車聯網、船聯網技術應用,推動建設泛在感知、港車協同的智慧互聯港口。統籌利用5G、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統等社會和行業資源,整合建設天地一體的行業綜合信息通信網絡。 深化北斗導航系統應用。深化交通運輸領域北斗系統高精度導航與位置服務應用,建設北斗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支持系統,深化北斗全球航運示范應用,完善北斗兼容的全球中軌衛星搜救地面支持系統。 加強網絡安全保護。嚴格落實等級保護制度,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強化態勢感知能力建設,保障數據共享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基礎設施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分級分類保護,落實數據容災備份措施。推進商用密碼技術應用。
(六)交通創新基礎設施建設行動。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加快交通基礎設施長期性能科學觀測網建設,實施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工程、交通運輸裝備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工程、水上交通安全應急保障技術攻堅工程等,開展自動駕駛、智能航運、智慧工地等智能交通先導應用試點。 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加強新能源、人工智能、公共安全等領域重點科研平臺布局,建設交通運輸行業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實施交通運輸“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支持建設中外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共建一批交通特色鮮明的科技園區、技術轉移中心和技術示范與推廣基地。推動公路交通安全、海上溢油應急處置、船舶污染防治、智能航運、智慧物流、綜合交通規劃數字化等領域綜合實驗基地和科研創新平臺建設,配置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相關設備。 (七)標準規范完善行動。完善新基建標準規范體系框架,加快研究制定關鍵性、基礎性國家和行業標準,完善通信網絡、北斗系統、環境感知、交通誘導與管理、BIM、數據融合等標準規范。鼓勵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科研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分類推進建立適應自動駕駛、自動化碼頭、無人配送的基礎設施標準規范,形成一批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鼓勵支持研究制定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樞紐等交通新基建工程建設指南。適應新基建發展,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監理、驗收等管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部統籌交通新基建行動,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項行動落實情況的指導,每年開展一次階段性評估,并結合規劃政策要求,適時進行動態調整。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協調,與交通強國試點相結合,加快推動重點工程建設,每年12月10日前將工作進展及重點工程實施情況報部。工程承擔單位要落實具體責任,確保重點工程順利實施、發揮實效。 (二)促進多元投入。部對符合“十四五”時期投資政策的項目予以統籌支持,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對新基建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多元化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服務,更好發揮市場對新基建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強化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三)鼓勵創新推廣。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鼓勵基于交通新基建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攻關、融通合作,形成產學研協同創新格局。部發揮好典型引領作用,通過現場會議、經驗交流、科技獎勵等形式,總結推廣重要成果和先進經驗。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根據職責,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交規劃發〔2020〕75號)和本行動方案有關要求,自行研究組織開展智能鐵路、智慧民航、智慧郵政等領域相關工作。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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