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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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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覽:11447次 | 來源: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 | 作者: ]
索 引 號:006939748/2013-00248 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 2013年04月07日 名 稱: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文 號: 粵府〔2013〕30號 原文鏈接: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304/t20130407_371563.html
粵府〔2013〕30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 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我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全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現將《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7日 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和省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緊緊圍繞保障“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總目標,全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扎實推動我省基礎設施尤其是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再上新臺階,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2013年至2015年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任務 根據“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各專項規劃,“十二五”時期全省共安排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607個,總投資約3.51萬億元,計劃完成投資約1.97萬億元。 “十二五”前兩年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總體進展順利,重點推進公路、鐵路、機場、港航、城建、能源、水利、環保等八個方面項目建設,完成投資5640億元,為“十二五”時期計劃投資的28.6%。建成投產廣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廣珠鐵路、揭陽潮汕機場、潮州港亞太通用碼頭一期工程、汕尾電廠3-4號機組擴建工程等147個項目,新開工建設大廣高速公路連平(省界)至從化段、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羅石壩段、河源東環高速公路、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擴建、廣州地鐵六號線二期等110個項目。基礎設施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 為確保順利完成“十二五”時期建設任務,必須堅持適度超前、合理布局、協調發展的原則,在后三年(2013年—2015年)全力完成好以下目標任務: ——交通運輸通道主骨架基本形成。實現國家高速公路網廣東跨境段貫通,全面完成縣縣通高速公路任務,出省通道和粵東西北地區連接珠三角通道進一步暢通,全省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約6800公里(2017年底達到8000公里)。全省18個地級以上市通達高(快)速鐵路,全面建成沿海五大樞紐港的鐵路集疏運體系,鐵路通車總里程達4100公里左右。城際軌道交通網覆蓋珠江三角洲9個地級以上市,通車里程達386公里。樞紐機場和支線機場協作發展的民用機場布局基本形成,年旅客吞吐能力約1億人次。港口公共服務水平和岸線資源的使用效率明顯提升,港口貨物年通過能力超過13億噸。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基本建成,內河三級以上航道通航里程達1300公里。 ——城市基礎設施承載能力顯著增強。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地鐵)通車里程達474公里。全省城市供水能力達到4000萬噸/日。完成城中村改造面積3000萬平方米。建成總長8770公里的省立綠道。 ——能源供應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全省能源供應能力明顯增強,能源結構和布局不斷優化,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西電東送和省內電力裝機容量14400萬千瓦;全省天然氣輸送管道里程達3300公里,供應能力430億立方米/年;成品油管道輸送里程達2900公里。
——城鄉水利保障體系基本建成。防洪(潮)標準地級以上城市基本達到100年一遇,縣級城市基本達到50年一遇,中心鎮達到20年一遇,縣級以上城市、珠三角中心鎮和重點易澇區除澇能力基本達標。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354宗,病險水閘除險加固166宗,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603宗,解決915萬人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環境保護水平明顯提升。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66座,污水收集管網1.04萬公里。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500萬噸/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87座。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8.1萬噸/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以上。 “十二五”后三年,加快推進以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為重點的重要基礎設施八大工程、21大項共460個項目建設,總投資約2.95萬億元,后三年完成投資約1.41萬億元。其中,續建202個項目,后三年投資8000億元;新開工258個項目,后三年投資6100億元;計劃建成投產294個項目。 (一)公路建設工程。 1.高速公路項目。共69個,建設里程5464公里,總投資7226億元,后三年投資2688億元。建成18個項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1316公里,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 (1)外通內連工程。共23個,屬跨省界項目,建設里程2538公里,總投資3094億元,后三年投資1457億元。續建項目13個,包括二廣高速公路連州(省界)至懷集段、大廣高速公路連平(省界)至從化段、濟廣高速公路平遠(省界)至興寧段、廣州至樂昌高速公路、潮州至東莞高速公路潮州至惠州段等。新開工項目10個,包括信宜(省界)至茂名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龍川至英德段、仁化至深圳高速公路仁化城口(省界)至新豐段、潮州至東莞高速公路省界至潮州古巷段、興寧至汕尾高速公路陸河至汕尾段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7個項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927公里。 (2)省內干線工程。共21個,建設里程1795公里,總投資2695億元,后三年投資650億元。續建項目5個,包括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羅石壩段、汕頭至揭陽高速公路汕頭段二期工程等。新開工項目16個,包括興寧至汕尾高速公路興寧至五華段、佛清從高速公路、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遠段、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清遠至云浮段、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3個項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135公里。 (3)區內聯網和疏港工程。共25個,建設里程1131公里,總投資1437億元,后三年投資582億元。續建項目14個,包括廣清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云浮至陽江高速公路羅定至陽春段、河源市東環高速公路等。新開工項目11個,包括揭陽至惠來高速公路、東海島至雷州高速公路、潮汕環線高速公路、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8個項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255公里。 2.普通公路項目。續建10條國道、10條重要省道“養護管理示范路”以及普通省道大修改造工程、農村公路(含縣、鄉、村道)建設養護、綜合客貨運樞紐公路站場等4類項目,總投資1130億元,后三年投資708億元。到2015年底建成10條國道和10條重要省道“養護管理示范路”6560公里、普通省道大修改造3880公里、社會主義新農村公路25000公里和農村公路建設養護7?5萬公里,建成綜合客貨運樞紐公路站場13個。 (二)鐵路建設工程。 3.國鐵干線項目。共16個,建設里程2075公里,總投資2661億元,后三年投資938億元。續建項目6個,包括廈深鐵路、貴廣鐵路、南廣鐵路、茂湛鐵路、韶贛鐵路等。新開工項目10個,包括深圳至茂名鐵路、梅州至潮汕鐵路、廣州至汕尾鐵路、鷹潭至梅州鐵路、合浦至湛江鐵路、廣州樞紐佛山西站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8個項目,新增鐵路通車里程1019公里。 4.城際軌道項目。共17個,建設里程777公里,總投資2549億元,后三年投資1112億元。續建項目6個,包括穗莞深城際洪梅至深圳機場段、佛肇城際、莞惠城際、廣清城際廣州北至清遠段、廣佛城際一期等。新開工項目11個,包括穗莞深城際新塘至洪梅段、廣佛環線佛山西站至廣州南站段、佛莞城際廣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珠海市區至珠海機場城際拱北至橫琴段、廣佛環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6個項目,新增城際軌道交通通車里程221公里。 5.疏港鐵路項目。共5個,建設里程471公里,總投資318億元,后三年投資185億元。新開工項目5個,包括茂名博賀港疏港鐵路、汕頭揭陽疏港鐵路、潮州港疏港鐵路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湛江東海島鐵路,新增鐵路通車里程57公里。 (三)機場建設工程。 6.樞紐機場項目。續建廣州白云機場擴建工程、深圳機場擴建工程2個項目,總投資390億元,后三年投資148億元。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深圳機場擴建工程,旅客吞吐能力達到4500萬人次;2016年建成投產廣州白云機場擴建工程,旅客吞吐能力達到8000萬人次。 7.支線機場項目。新開工建設惠州機場軍民合用改擴建、韶關機場軍民合用改造、佛山軍民合用機場改擴建工程等3個項目,總投資8億元,后三年投資4億元。到2015年底完成惠州機場軍民合用改擴建,新增旅客吞吐能力45萬人次。開展湛江機場遷建前期工作。 (四)港航建設工程。 8.港口碼頭項目。共13個,總投資369億元,后三年投資287億元。續建項目7個,包括廣州港南沙港區三期工程、深圳港鹽田港區西作業區集裝箱碼頭、珠海港高欄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惠州港荃灣港區煤炭碼頭一期工程等。新開工項目6個,包括汕頭港海門港區煤炭中轉基地、揭陽港惠來沿海港區靖海作業區通用碼頭、茂名港博賀港區煤炭碼頭、陽江港13、14號泊位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12個項目,新增集裝箱通過能力1050萬標箱,煤炭碼頭泊位通過能力7794萬噸,油品泊位通過能力2150萬噸。 9.航道整治項目。共20個,總投資127億元,后三年投資82億元。續建項目3個,包括惠州港荃灣港區主航道擴建工程、韓江三河壩至汕頭航道整治工程和白坭水道(含流溪河)整治工程。新開工項目17個,包括湛江港40萬噸級航道、汕頭港廣澳港區航道二期及防波堤工程、海安航道整治工程、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北江烏石至三水河口段航道整治工程等項目。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7個項目,建成沿海、內河航道里程444公里。 (五)城市建設工程。 10.城鎮供水項目。共15個,總投資123億元,后三年投資98億元。續建項目8個,包括揭陽揭西縣第三水廠、湛江市東海島自來水首期工程、茂名市河東水廠等。新開工項目7個,包括韶關樂昌市武江河飲用水置換工程、梅州城區新水廠、潮州市引韓濟饒供水工程、湛江霞山自來水廠首期工程等項目。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14個項目,新增供水能力334萬噸/日。 11.城市地鐵項目。共22個,總投資4418億元,后三年投資2109億元。續建項目8個,包括廣州地鐵六號線一期、七號線一期,深圳地鐵七號線、十一號線、東莞城市軌道交通二號線等。新開工項目14個,包括廣州地鐵十一號線、廣州地鐵十三號線首期、深圳地鐵六號線、佛山城市軌道交通三號線、東莞城市軌道交通一號線一期等項目。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3個項目,新增城市軌道交通79.6公里。 12.城中村改造項目。共100個,總投資1000億元,后三年投資490億元。續建項目57個,包括廣州市文沖、廣州市花地、深圳市崗廈河園片區、深圳市愛聯新老西村改造等。新開工項目43個,包括潮州市上埔村改造、陽江市排后村改造、汕頭市浮東村改造等。到2015年底將全部建成城中村改造工程,改造面積3000萬平方米。 13.綠道建設項目。后三年投資60億元,到2015年,全省建成總長8770公里(含珠三角地區已建成2372公里)、功能形式多樣的省立綠道,實現46處城際交界面(含珠三角地區已建成18處城際交界面)互聯互通;各市按照本市綠道網規劃完成城市綠道建設,并實現省立綠道與城市綠道互聯互通。 (六)能源建設工程。 14.骨干電源項目。共62個,裝機容量7427萬千瓦,總投資4316億元,后三年投資1906億元。續建項目15個,包括陽江核電站、清遠抽水蓄能電站、汕尾海豐電廠、茂名電廠、韶關電廠等。新開工項目39個,包括汕尾陸豐核電站一期工程、梅州抽水蓄能電站一期工程、湛江雷州電廠、云浮西江電廠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14個項目,新增裝機容量2244萬千瓦。 15.城鄉電網項目。“十二五”期間加強跨區域輸電通道和城鄉輸配電網建設,后三年投資1400億元。到2015年底建成500千伏輸變線路1879千米、變電容量2525萬千伏安;220千伏輸變線路5284千米、變電容量4113萬千伏安;建成糯扎渡電站送電±8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廣東段、溪洛渡右岸電站送電±5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廣東段等“西電東送”骨干輸電工程。 16.油氣管網項目。共11個,總投資661億元,后三年投資465億元。續建項目6個,包括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工程、廣東大鵬LNG接收站四號罐工程、深圳迭福液化天然氣工程、省天然氣管網二期工程等。新開工項目5個,包括粵東LNG項目一期工程、西氣東輸二線深圳LNG應急調峰站、省天然氣管網三期工程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9個項目,新增接收處理天然氣能力1800萬噸/年,新增天然氣管道1000公里,新增成品油管道1500公里。 17.能源儲備項目。共3個,總投資172億元,后三年投資138億元。全部為續建項目,包括惠州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湛江國家石油儲備庫、天然氣應急調峰和儲氣設施項目。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3個項目,新增石油儲備能力1000萬立方米,天然氣應急儲氣能力50萬立方米。 (七)水利建設工程。 18.水利樞紐項目。共5個,總投資151億元,后三年投資31億元。續建項目3個,包括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湛江鑒江供水樞紐工程、清遠水利樞紐工程。新開工項目2個,包括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樂昌市張灘電站擴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3個項目。 19.防災減災項目。共19個,總投資1157億元,后三年投資494億元。續建項目10個,包括千里海堤加固達標工程、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揭陽榕江大圍達標加固工程等。新開工項目9個,包括韓江粵東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飛來峽水利樞紐社崗堤加固工程、北江流域防洪與水資源調度中心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16個項目。
(八)環保建設工程。
21.垃圾處理項目。共34個,總投資262億元,后三年投資248億元。續建項目15個(19座衛生填埋場和4座焚燒發電廠),包括和平縣城生活垃圾處理場、陽西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汕頭市澄海潔源垃圾發電廠等。新開工項目19個(35座衛生填埋場和29座焚燒發電廠),包括陽山縣垃圾衛生填埋場、韶關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潮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產34個項目(54座衛生填埋場和33座焚燒發電廠),新增垃圾處理能力5.6萬噸/日。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總召集人,省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協調、落實推進全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定期通報項目建設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2.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省有關部門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級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管理工作負總責,抓好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尤其是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工作。 3.明確各方責任。省有關部門要落實審批工作責任,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建立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審批工作跟蹤落實制度,健全部門審批綠色通道制度。需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事項,由省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口協調和跟蹤落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配合推進項目各項前期工作,落實項目市縣出資額、建設用地規模,全面承擔土地房屋征收任務等,對基礎設施建設外部環境負總責。項目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對項目建設負直接責任,增強推進項目建設的責任感,將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工程質量、重大節點目標和造價控制等作為主要考核指標,主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二)加快推進前期工作。 4.扎實做好前期工作。項目單位要科學制訂前期工作計劃,明確每個關鍵環節的時間節點。將前期工作做深、做細,減少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調整和反復,申請審批、核準項目必須具備所有支持性文件方可上報。要加快開展前期工作,已經啟動前期工作的項目要加快推進前期工作,尚未啟動前期工作的項目尤其是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要提前啟動前期工作,凡列入“十二五”規劃后三年開工的項目必須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啟動前期工作。 5.加快審批工作進度。嚴格執行《廣東省企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縮小審批范圍,優化審批流程,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聯”辦理流程,力爭到2015年,審批事項壓減70%左右,項目辦理時限總體縮短50%左右。省管權限內的基礎設施項目,同一級政府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與用地規劃許可合并辦理;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事項不再單獨辦理,并入工程規劃許可事項辦理。已開展規劃環評區域內的項目簡化環評手續;項目環評涉及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核意見的,環境保護部門內部審核與征求海洋相關部門意見同步辦理;已納入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原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簡化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三)積極籌措建設資金。 6.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建設資本金,重點確保粵東西北地區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政府出資資本金按建設時序及時足額到位。省財政廳牽頭負責統籌省級資本金出資,“十二五”后三年省級財政預算新增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高速公路、鐵路項目省級資本金出資,省級資本金缺口由省財政廳牽頭協調以多種方式解決;市級資本金由各市落實。國家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券,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鐵路等項目建設。 7.協調做好融資工作。建立省與各大金融機構溝通聯系機制,落實省政府與各銀行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爭取各銀行給予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已簽訂貸款協議的項目要嚴格履行協議,及時落實貸款資金。繼續發揮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原有融資平臺作用,充分利用廣東南粵交通投資公司新的融資平臺,積極開展融資,優先安排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8.大力促進民間投資。嚴格執行我省《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實施細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在做好前兩批面向民間投資公開招標重大項目落地的基礎上,推出第三批面向民間投資招標重大項目,吸引具有投資實力的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通過BOT(建設-經營-移交)、BT(建設-移交)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四)優先保障建設用地。 9.落實用地規模和指標。嚴格執行《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交通、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在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時可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省立項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由省解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完善征收安置用地報批手續,征收安置用地可與基礎設施主體工程用地一并報批,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核定征收安置地規模,選址由省、市規劃部門出具意見,將征收安置用地與項目工程用地整體報批。 10.統籌解決留用地問題。省立項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因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需要安排留用地的,由省國土資源廳統籌安排用地指標。留用地可采取折算貨幣補償方式解決,由省國土資源廳擬訂留用地貨幣補償指導意見,報省政府同意后印發。 (五)全力推進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11.全面落實市縣政府和項目單位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責任。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落實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協議簽訂并明確征收范圍后6個月內完成控制性工程土地房屋征收相關工作,1年內完成全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項目單位要共同承擔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推進責任,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土地房屋征收問題。 12.制定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基礎設施土地征收和青苗補償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在2013年年底前研究制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評估工作指引。 13.實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包干負責模式。新開工的高速公路、鐵路項目土地房屋征收按屬地原則,由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按照批復概算中的土地房屋征收費用,以總包干形式負責完成全部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補償等工作。 14.制止搶建搶種行為。自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土地征收范圍內用地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項目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門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征收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手續。 15.建立土地房屋征收督辦制度。省重點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跟蹤協調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房屋征收難點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和工作時限,督促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項目單位及時交付建設用地。 (六)加強工程建設管理。
16.強化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項目建設各項制度,規范招標投標工作,全面推行現代工程管理。狠抓建設進度,明確工作目標,倒排時間節點,厘清工作責任,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注重造價管理,優化建設方案,嚴格設計變更程序,加大政府監督力度,努力降低工程造價。加強質量管理,推行設計、施工標準化,嚴格工程質量標準,強化工程質量檢測,打造放心工程、優質工程。重視安全生產,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確保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
17.建立目標責任考核機制。省政府與省有關部門、地級以上市政府、項目單位每年簽訂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年度建設目標責任書,確定工作目標,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年底組織考核。對因工作不落實嚴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的省有關部門、地級以上市政府和項目單位,由省政府下發督辦通知;對建設目標完成好的省有關部門、地級以上市政府和項目單位予以通報表彰。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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